10KV公開用開閉所是110KV變電站10KV母線的延伸,用于10KV電力的接受與分配,具有專供負荷的功能,能夠有效地解決110KV變電站出線間隔不足和線路過長的問題,在區域配電網中起到電源支撐、分配的作用。
一、10KV公用開閉所選址原則
1.10KV公用開閉所(以下簡稱“開閉所”)的選址應依據依法批準的城市中低壓配網規劃及控制性規劃。
2.開閉所設置應提現集約節約用地原則,盡量減少占地,宜結合工業,商業、辦公類建筑以及地塊內公用配套建筑統一建設。
3.開閉所的位置由供電部門與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共同進行選址,并確定進出線線路路勁或電纜通道。開閉所應沿市政道路布置(距道路紅線舉例不宜大于50米)、用電負荷中心區設置。原則上應沿市政道路按1公里1座開閉所并預留開閉所的進出線排管路徑,同時與市政道路供電排管合理銜接。
4.對于成片開發建設地塊,在解決該地塊供電配電設施的前提下,達到10萬平方米建筑面積或5萬平方米用地面積或地塊沿街面長度達200米的開發地塊,需另設置一座公用開閉所。
5.對于開發成片地塊相對分散,達不到上述標準的地塊,由規劃部門和供電部門依據中低壓配網規劃并結合該地塊的用地功
能和電力負荷,確定是否布設。
6.開閉所獨立設置時,一般采用兩層布置,也可采用單層布置,單層布置每座開閉所基地面積約375平方米,尺寸為15米×25米(長×寬);雙層布置每座開閉所基地面積約149平方米,尺寸為8.5米×17.5米(長×寬)。
7.開閉所選址應考慮設備運輸方便,并留有消防通道,設計時應滿足防火、通風、防進水、防潮、防塵、防小動物、防震、防噪音和防爆等各項要求。開閉所的電纜夾層、電纜溝和電纜室,應采取防水、排水措施。對設在客戶內部的公用配電裝置應與客戶的其他設備(或其他性質用途的用房)以防火墻形式隔離,并具有獨立門戶。
8.地下開閉所的特殊要求
(1)地下開閉所正上方不宜為居民住宅,同時應滿足環保要求。
(2)電纜在進入地下開閉所時,應設置過渡井(溝)及設置完善的排水系統。
(3)開閉所的層高為室內地坪以上梁下凈高,不得小于4.5米。若有管道通風設備或電纜溝的還需增加通風管道或電纜溝的高度。
(4)開閉所應具有能保證能源和設備進出的通道,其設備安裝、檢修的車輛運輸通道,洞口凈空尺寸不得小于3.5米,并滿足車輛荷載要求,不得采用吊裝口進行運輸。開閉所位置應盡量接近地下入口處。((5)開閉所設置在小區地下室時,若有兩層地下室,宜設置在地下室負一層獨立房間內。
二、相關管理要求
1.規劃部門在提供經營性用地、劃撥用地規劃設計條件時,應征求供電部門意見,確定在出讓、劃撥地塊內是否配建公用開閉所,對需配件的公用開閉所總平面規劃方案由規劃、供電部門并聯審批。
2.公用開閉所與其他建筑合建的,建設單位應根據已批準的規劃,按核定的開閉所設置要求,完成配套開閉所土建部分施工,并移交給供電部門;提供獨立地塊建設開閉所的,土建部分由供電部門自行負責建設,開閉所電氣部分及進出線路施工均由供電部門負責。